【職缺名稱】學士級專任計畫助理
【工作地點】國立屏東大學華語教學中心(屏東市林森路1號)
【聘任時間】
- 預計2025年2月起聘,首次聘任期限到2025年11月30日。
- 如獲續聘,則依據延續計畫訂定聘期 (原則為每年12/1至隔年11/30)。
【工作時間】
每週一至週五 08:00-17:30,偶有平日晚間或假日需執行活動 (可申請調移工時或加班)
【工作內容】
- 承辦教育部補助之外國學生華語文能力精進計畫,包含項目:
- 華語文課程及活動規劃、招生推廣與執行相關業務。
- 華語師資培訓課程開設、教學助理教育訓練相關業務。
- 協助華語教學教材開發事務。
- 辦公室教學行政、自媒體社群平台經營及網頁維護。
- 協助辦公室教學空間借用管理。
- 主管交辦事項。
- 計畫執行進度管控、結案與申請下年度計畫書。
- 中心課程或活動之行政庶務。
【徵才條件】
- 國內(外)大學以上學歷畢業。
- 個性積極主動、認真負責,喜歡與外籍人士溝通相處。
- 具統合及策劃活動能力具溝通協調及獨立自主的作業能力。
- 具學校行政經驗者佳。
- 具華語文師資培訓證明、英語能力檢定CEFR B1級等資格者尤佳。
【薪資待遇】
依據國立屏東大學計畫專任助理薪點支給待遇參考表,學士級起薪:35,775元/月。(月薪需扣除勞、健保、勞退金等個人自付費用,在職滿一定時間可享有年終獎金)
【應徵資料】
- Excel簡要資歷。
- 報名表(含自傳及工作經歷)。
- 學經歷證件。
- 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。
【應徵方式】
有意應徵者,請於2025年1月23日(星期四)前,將應徵資料電子檔以e-mail寄送至 clc@mail.nptu.edu.tw。 (主旨請註明「應徵外國學生華語文能力精進計畫專任助理_XXX (姓名)」)
- 初審未通過者,恕不通知及退件。
- 初審通過者,將以e-mail或電話通知面試時間。
- 試用期3個月,試用期間若無法勝任者,將不予續聘。
- 經面試擇優錄取正取1名,備取若干名,候補期間為3個月,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,名單公告於本校網頁。
-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規定,應徵人員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:
- 性侵害之犯罪紀錄。
- 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。
- 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、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行為。
- 應徵人員同意本校依規定向教育部辦理其相關資訊之蒐集、利用及查詢,並同意法務部、警政機關及教育部提供相關資訊。
【聯絡方式】
(08)7663800分機24001楊先生 Email: clc@mail.nptu.edu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