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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證Visa

簽證資訊

【免簽入境者】

2020年3月21日(含)以前,以免簽證、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境我國,且停留期限尚未逾期之外籍人士,其在臺得停留期限,一律再自動延長30天,毋需另行申請。惟在臺總停留天數不得超過180天(自入境隔日起算為首日)。此項措施將視疫情發展狀況檢討調整。

【持FR簽證入境者】

持FR簽證入境的學生,簽證到期之前,需自行持相關文件至移民署延長簽證。最多可以延長至180天。

【已延長過FR簽證至180天的學生】

如果要繼續就讀夏季班者,建議在就讀滿四個月後申請居留證。
不續讀者,180天滿期前離境。如果該生原國家因國境關閉或是運輸業者停航等原因無法回國者,需檢附該國官方所發佈的國境限制措施訊息(中文或英文),或者是運輸業者停航證明。於簽證180 到期前向移民署服務站申請,經審訂核可者可延長停留30 天。

 

其他問題Q&A

Q1:停留簽證可以在台灣多久?
A1:駐外單位核發研習中文簽證時,通常會核發60天或90天的可延長簽證。可延長的簽證可延長兩次,最長可停留180天。若駐外單位核發的簽證是不可延長的,或是延長申請被駁回,簽證持有人必須在停留期滿前離開臺灣,重新申請簽證。

Q2:我什麼時候可以拿居留證?
A2:在台停留滿6個月可以申請「居留簽證」,請至外交部領務事務局辦理。屏東需至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(高雄市苓雅區政南街6號,https://g.page/ExecutiveYuan?share)辦理。
https://www.boca.gov.tw/cp-338-190-93573-1.html


Q3:我想在台灣讀大學,研習華語/中文的簽證,可以換成大學的簽證嗎?
A3:可以,持有研習中文居留證的學生,在臺灣申請到大學後,請在居留期滿10天前,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理居留簽證變更。須備齊文件如下:
1.簽證申請表 2.大學入學通知 3.大學註冊繳費單 4.華語中心出席紀錄 5.華語中心學生證 6.體檢報告
7.個人證件照2張 8.護照正本與影本 9.個人財力證明(近3個月新台幣10萬以上) 10.經外館驗證之最高學歷學歷證明正本與影本
https://www.boca.gov.tw/cp-338-190-93573-1.html

Q4:來台灣學華語可以打工/工作嗎?
A4:在臺灣學習華語/中文滿一年,且持有居留證者,可以申請兼職工作許可。無工作許可者不得打工,有意申請的學生,請洽本中心。

Q5:我是用工作居留證入境的,可以換成華語中心的簽證嗎?
A5:不可以,在臺灣境內不能申請不同目的的簽證,要學華語/中文,需離開台灣重新申請研習華語簽證。

Q6:我在其他的華語/語言中心學華語/中文,可以換到你們中心學習嗎?
A6:可以,但原先的簽證上面會註記入境就讀的學校名稱,需要準備以下資料到移民署更換。
    1.本中心的入學許可書(需繳交報名申請資料,核准後提供)
    2.本中心的在學證明(報名成功並繳費後提供)
    3.原就讀中心的在學證明
    4.原就讀中心的出席紀錄
本中心報名文件請參考:https://clc.nptu.edu.tw/p/412-1093-10799.php?Lang=zh-tw

Q7:可以在台灣學華語多久?
A7:研習華語/中文的居留證最長只能延長到兩年,滿兩年者必須離境,若想繼續學中文,可持中心證明文件,重新申請中文研習的停留簽證,但核發與否由駐外大使館或辦事處決定。